锡南科技(3011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 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本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第一 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