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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尔佳(30137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敷尔佳敷尔佳(SZ:301371)2025-08-21 16:01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信息报告义务人[5] 需报告事项 -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须事前报告[13]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5]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8]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9] - 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适用报告标准[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变更事项[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变更事项[22] - 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7] 报告规则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长和董秘报告[2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30]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规则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办备案[30] 保密与追责 - 董秘等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4] - 未经通知董秘并履行法定程序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34] - 重大信息应上报未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