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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尔佳(3013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敷尔佳敷尔佳(SZ:301371)2025-08-21 16:01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同时提案应提交董 事会审查决定,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 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