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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尔佳(30137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敷尔佳敷尔佳(SZ:301371)2025-08-21 16:01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 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有关 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召开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 议资料。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