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顶科技(603160)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汇顶科技汇顶科技(SH:603160)2025-08-21 16:45

股份变动 -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19日,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402,216股,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均增加402,216元/股[2] -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3,411,238股,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均增加3,411,238元/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458,265,780元变更为462,079,234元,总股本由458,265,780股变更为462,079,234股[3][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从45,826.5780万股增加至46,207.9234万股[8] 章程修改 - 《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5]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5] - 《公司章程》在“董事会”一章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两节内容[5] - 《公司章程》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表述[7] - 《公司章程》第六条注册资本由45,826.5780万元变更为46,207.9234万元[7] - 《公司章程》第八条明确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及相关权责[7] - 《公司章程》第十一条明确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法律约束力[7]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1]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1] - 公司股东会审议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公司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并决定报酬事项[13] -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13] -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13] - 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13] - 公司股东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3] - 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3] - 公司股东会修改本章程[13] 其他规定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14]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会议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4] - 公司财务资助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1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需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需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5] -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具体内容[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 董事会成员由7名修订为8名,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可设副董事长[22]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2]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提前5日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并立即召开[2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收购股份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23]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25]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或代理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 首席执行官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人员新增财务负责人[2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6]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30]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