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大幅变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为负值或扭亏为盈时,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7] 信息披露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10]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14]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6] 招股说明书要求 - 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需披露[11] 其他披露情形 - 证券发行申请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并修改或补充公告[1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大幅变动需披露[22]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2]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2]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草拟、审核等程序需按规定进行[28] - 临时公告编制、审议和披露需按《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30] 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35]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5]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保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记录不少于10年[35][36] 报告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和下属分子公司负责人也需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公开重大信息[31] - 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事件发生24小时内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36] - 下属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在重大事件发生24小时内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38] 信息发布 - 公司对外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未披露信息[32][37] - 公司信息发布需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系统申请,按规定审核后披露[33] 关联信息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9] 资料保管 - 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4] 其他规定 - 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4]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个月内满足特定情形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法人[5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54] - 公司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41] - 公司董事长等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6]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负责人[49] - 公司各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重大事项,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处罚责任人[52]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追责[5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培训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55] -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等冲突时按规定执行[55]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5] - 本制度于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56] - 文件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57]
百花医药(600721) -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