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医药(600721) -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
百花医药百花医药(SH:600721)2025-08-21 16: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公司配合与支持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论证[26] - 原则上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可书面申请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行使职权时公司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28]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8]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其他利益[28]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0]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