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3003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交易规则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 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公告[8] 减持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本人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减持股份[11]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1] 收益处理 -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2] 账户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本人及其配偶等证券账户负责,严禁交他人操作[15] 股份转让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不超千股可全转[16]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算可转让数量,年内新增股份按规定转让[16]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数,作次年计算基数[17] 限售解除 - 限售股满足条件后,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21] 违规处理 - 深交所可锁定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管名下股份,权益不受影响[19][22]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事和高管责任,收回收益并披露[21]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1] - 触犯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 - 公司记录违规及处理情况并报告或披露[25]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