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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3005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科信技术科信技术(SZ:300565)2025-08-21 16:47

投资资金使用 - 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得用募集资金[11] 投资决策权限 - 风险投资外单次或年度累计投资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由总经理决定,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3%;超出由董事长在章程授权范围内决定[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等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对投资事项做决议,应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7]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仅达特定标准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的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17]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为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7] 关联投资规定 - 涉及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投资,应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3] 投资报告机制 - 投资品种累计涨跌幅超10%时,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0] 委托理财要求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20] - 财务部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20] 对外投资评估 - 公司以实物、股权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须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20] 子公司投资管理 - 子公司拟对外投资事项需上报公司并履行审批程序[20] 对外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参与运营决策[20]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控股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20]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下收回对外投资[23]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与经营方向背离等情况下转让对外投资[25] - 投资转让批准程序、权限与投资实施相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