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60389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任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长城 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解 任或其他原因离任的情形。 第三条 董事离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 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任相关信息; (三) 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任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 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