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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科技(6038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长城科技长城科技(SH:603897)2025-08-21 17: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及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 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 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名。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