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688352) -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提名 - 现任董事会、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6] - 现任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6] 累积投票制 - 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两名以上(含)董事议案[3]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8] - 选举两类董事投票权分别计算[9] 投票规则 - 选票数不超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0]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一半[12] 选举结果处理 - 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按票数排序当选[12]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或候选人票数相同,进行第二轮选举[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