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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002652)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扬子新材扬子新材(SZ:002652)2025-08-21 17: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人,占比约66.7%,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委员提名与选举 - 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补选 - 辞职致独立董事少于2名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6] 内部审计报告 - 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1次报告[14] 特定事项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1次并提交报告[1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6] 会议举行条件 - 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事项 - 可聘请中介机构,制作记录,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参会人员有保密义务[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