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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00265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扬子新材扬子新材(SZ:002652)2025-08-21 17: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2月14日核准首次发行26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12年1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2064000元人民币[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12064000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东相关 - 发起人泸溪勤硕来投资有限公司认购4000.00万股,占比50.00%[14] - 发起人胡卫林认购2240.00万股,占比28.00%[14] - 发起人高天舒认购720.00万股,占比9.00%[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9]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0]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诉讼权[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特定6种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2] - 董事会等有权提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临时提案[44]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78] - 临时董事会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7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0] 利润分配相关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4]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一年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或净资产30%[105] - 公司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超70%等六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62] 其他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7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