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00265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董事会秘书相关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受处罚或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5]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20]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1个月内解聘[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2] - 会议记录应载明出席人数、表决权股份等内容[13] 信息披露相关 - 按规定时间公告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1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5] 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