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002652)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 - 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现场或通讯召开[11] 其他 - 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1] - 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