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002054)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德美化工德美化工(SZ:002054)2025-08-21 17:3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7]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委派[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10] 职权行使与会议召开 - 人数少于三人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尽快选新委员[11]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上年度结束后四月内召开[14] - 董事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4] 会议通知与举行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5] - 三人以上(含三人)出席方可举行[17] 表决与决议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人代为表决[17]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签字[19] 文件保存与生效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决议经签字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21]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