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60507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 第 1 页 共 4 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