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79,147,97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申请查阅会计账簿等[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规定删除[7] - 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等八项规定[7]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相关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意或股东会批准,有多项担保额度限制[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3人)[21]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9]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20] 独立董事与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5]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0]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32]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论述、相关审议及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3]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股份[38] 章程修订 - 公司修订章程部分条款,如关联关系表述及“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1] - 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章程备案事宜[42]
理工能科(002322)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