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能科(00232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制度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年报信息披露质量[2] 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责任情形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3] - 四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6]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6] 追究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2] - 董事等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8] 制度实施 - 未尽事宜或与法规相悖按有关法规处理[1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0]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