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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理工能科理工能科(SZ:002322)2025-08-21 18:1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 - 信息披露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有虚假记载等[4]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9] 报告披露时间与内容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二个月内完成,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18]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均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9] 业绩预告与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21] - 重大事项涉及金额达到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时应披露[25]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48] 相关人员义务与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3] - 董事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4][35] - 独立董事应定期检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现缺陷督促改正[35] 信息披露流程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6] - 董事会秘书将定期报告草案送达公司董事审阅,根据反馈修改草案形成审议稿[53]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审议稿[53]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公司确定每周三为固定投资者关系活动日,活动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57]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公司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57] 信息发布与管理 - 所有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重大信息[55] - 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56] 文件归档与保存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0] - 公司相关人员履职文件应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1] 指定信息与联系方式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等和巨潮资讯网[73]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邮编315800[78] - 股东咨询电话0574 - 86821166,传真0574 - 86995616,电子信箱ir@lgom.com.cn[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