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能科(0023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规定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修订[1] - 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职责与聘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6][7]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9] 任职与离任 - 任职特定情形,董事会一月内终止聘任[9] - 解聘或辞职,董事会向监管机构报告并说明原因[10] - 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事项,签保密协议[1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可委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聘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