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能科(0023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6][8] - 董事长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0]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4] 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二名董事委托[21] 会议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举手和记名方式表决[27] - 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8] - 对外担保需多条件同意[28] - 不同决议矛盾以时间在后为准[29]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处理[30]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33] - 部分人员认为提案问题会议暂缓表决[3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应涵盖多方面内容[36]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不签字视为同意[38] - 重大决议及时公告,含多方面内容[41] 其他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2]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