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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00302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晶科技中晶科技(SZ:003026)2025-08-21 18:1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超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超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程序并披露[17] - 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关联交易,及时披露提交股东会,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7] 特殊关联交易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向关联方买资产,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22]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22]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不超额度[19]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日常关联交易免审计或评估[18]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以额度计算适用规定[19] - 公司与关联人金融存贷款业务以利息适用规定[20]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例外[25] - 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5][26] - 董事等持股5%以上人员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8] - 区分日常与偶发性关联交易[28] - 确保关联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28] - 交易时责任人判断是否关联交易并履行义务[28]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解释权归董事会[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及修改[29] - 制度所属公司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