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应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且不少于1人[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多项职责[11]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内部审计计划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3] 内部审计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3]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 内部审计部门应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并监督落实[16] 重要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7][18][19] 重大项目监督 - 内部审计部门需对重大投资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监督[18] 进出口业务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进出口业务进行年度审计[20] 奖惩措施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工作出色给予肯定、表彰和奖励,违规依法处理[21][22][23] 制度解释与施行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