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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603663) -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祥新材三祥新材(SH:603663)2025-08-21 18:33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 不再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第四至第六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 面的资料及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 - 1 - 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