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603663) -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股东会通过后签《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更换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1] 选聘条件与方式 -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条件,改聘时新所近三年无相关行政处罚[3] - 选聘方式有多种,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6][7][8]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得超两年[10] 信息披露要求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 年报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变更事务所需披露前任情况等信息[17]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违规报告董事会,责任人担责[16] 制度相关 - 制度2025年8月制定,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