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603663) -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 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 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 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 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 (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 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 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