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603663) -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