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获批发行335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423,299,750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423,299,750股,均为普通股[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在10日内注销,用于合并等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3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1]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8][69] - 部分人员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规定[60][61]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5]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10%[9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9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的时间规定[112][113]
三祥新材(603663) -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