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603663) -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 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组 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