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30078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海能实业海能实业(SZ:300787)2025-08-21 18:33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8] - 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审计部与审计委员会关系 -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等[15] - 制定选聘外部审计机构政策等,提议并审议决定聘用机构[1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1] 审计委员会监督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对其负责人考核[2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2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37]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7][44] - 定期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39] - 作出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45]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等视为不能履职[47] -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30][31] - 同意召开应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1] - 有权接受特定股东请求提起诉讼[34]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8]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58] - 会议记录记载相关内容[59] - 会议形成材料由董事会秘书管理[60] - 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以董事会普通决议通过后生效[62]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64] - 议事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数规定[65]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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