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应两个月内召开[6]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12][13][15] - 召集人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2]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7] 表决权规定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超规买入的股份,超比例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计入该总数[46]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6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6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57]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6]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68]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69]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交易所可采取措施或处分,情节严重可实施市场禁入[71]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73] - 公告、通知等应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74]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75]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按国家规定执行并修订规则[76] - 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有权修订但需股东大会审议[76] - 规则构成《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6]
海能实业(3007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