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和工业(0030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对外投资定义与原则 - 对外投资指以货币等出资设立子公司,不包括短期衍生金融工具投资[2] - 对外投资遵循合法、先进合理等原则[4][5] 立项与决策 - 投资项目立项需有市场份额等条件[10] - 对外投资决策需经调研等程序[12][13][14] 审议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6种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6种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其他对外投资由总裁决策[19] 财务管理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投资完成应取得有效凭据[21] 实施与监管 - 总裁为对外投资实施责任人,投资条件变化需重新报批[23] - 子公司定期报告经营情况,董事会调整投资计划[23] - 审计委员会承担投资资本保值监管责任[25] 资料与报告 - 财务部协助子公司完善会计资料和核算[25] - 子公司需向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年度审计报告备案[25] - 经营者和财务负责人年度决算后报告并接受质询[27] 管理与转让 - 总裁可指定专人管理对外投资[28] - 公司在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转让需审批[30][31][32] 人员派出 - 公司向非控股和控股子公司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35] - 派出人员人选由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决定,需履行职责并接受考核[3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