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材料(00275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永兴材料永兴材料(SZ:002756)2025-08-21 18: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选举产生[4] 人数规定与职权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前暂停职权[5]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召开[11] - 定期会议提前七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除[11][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决议相关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1]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7][28] 其他规定 - “以上”“以下”包含本数[30]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矛盾时以其为准[30] - 决议违法致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者免责[3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