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30075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隆利科技隆利科技(SZ:300752)2025-08-21 18: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1816.53万股,11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849.8956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22,849.8956万股,每股面值1元[16]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吴新理持股73.3399%,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0000%,共青城金湖众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5.0001%,吕小霞持股2.6600%[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诉讼[28]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未诉讼可自行诉讼[3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需承担连带责任[40] 股东会相关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五类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5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三种情况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方可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6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具体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7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9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91] - 公司职工人数300人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91]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三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98][9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9]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7]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7] 董事会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等多种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缩短通知期限[11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1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5]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21]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2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30][136][137] 其他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4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157]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160]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60] -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163]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且超3000万元[16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最低要求[164]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股东会审议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同意,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派发[16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77]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6] -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9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