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生物(3003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 股东会: 1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 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