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3001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管理,提 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 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简称为: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 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 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 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 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对实施过程进行相关的风险管理,兼 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五)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必要时咨询外部专家。 第六条 本制度规范的投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