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3008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证券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业务指引、手册、备忘录、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规范性文件及《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