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30089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