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002738)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应过半数[4] 委员任期 - 委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委员会职权 - 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8]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等[9] - 有权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起诉违规董高[13]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11] - 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1] - 会议在提议召开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11] 内审工作要求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进行检查[14]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召集人认为必要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要求[20] - 定期会议提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出通知[20]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5]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8] - 可要求内部审计机构进行调查,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工作[15]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应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21]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审计工作及评估其履职情况[15][16][18]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7]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27] - 制度与国家日后规定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