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规范 -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5] - 依法披露信息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7] - 公司公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8] 披露义务与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文稿文件报送北京监管局[11] - 遵循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不差别对待投资者[10] - 与特定对象沟通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0]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完成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完成披露[1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21] 报告审核与审计 - 审计委员会成员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2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中期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19] 业绩预告与说明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4] - 定期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举行业绩说明会[25]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立即披露[30] 职责分工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5] - 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管理事务[3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36]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完成,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4] - 定期报告经董事长签发,2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审核后披露[44] - 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事项的临时公告,董事长签发后按规定时间报交易所审核披露[45][46]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48] - 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及时提供信息配合披露[48] - 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主体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告知委托人情况等义务[49,50] 保密与档案管理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2] - 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赔偿[55]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0,61]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有证据证明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除外[63] - 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63] -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6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行,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和深交所备案[65]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6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5]
中矿资源(002738)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