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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300732) -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设研院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设研院设研院(SZ:300732)2025-08-21 19:05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陆达律所法律意见书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陆达法意字【2025】第 111 号 致: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监管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 团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 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赎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