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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电子(01415)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高伟电子高伟电子(HK:01415)2025-08-21 19:03

审核委员会组成 - 2015年2月4日组成,成员至少3名非执行董事,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1名有专业资格,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 - 公司现有核数公司前合伙人自不再为合伙人或财务权益拥有人2年内不得担任成员[6]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与核数师开会2次[9]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或按规定次数召开[14] - 定期会议议程及文件提前3天送交成员[14] 职责与权力 - 负责外聘核数师委聘、重新委聘、罢免推荐,批准酬金及委聘条款[5] - 获授权在职责内行动,可向雇员取资料,必要时获外部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承担[7] 检讨与监控 - 每年至少检讨财务、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1次[11] - 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独立性、客观性及审核程序有效性[9] 报告与记录 - 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报告结果及建议,除非受限[8.1]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董事可查阅[9.1] - 记录研究事项、决定等,草稿和最终版发给成员评论[9.2] 其他 - 建立举报、反贪污政策及制度并报告[14] - 职权范围因情况和规定变动更新修订[10.1] - 将职权范围刊登在网站供公众查阅并解释职能权力[10.2] - 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有分歧在报告载入双方观点[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