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3012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9]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公司股份[12] 股份锁定规则 - 公司上市已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12] 个人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在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等时点需申报个人信息[10]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13] 股份增持规定 - 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规定[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为股份增持相关比例节点[15][17] - 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超50%后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5] - 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等披露增持计划需含多项内容[15]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16] - 达到已发行股份2%或完成增持计划等情况需披露结果公告[17] - 发布定期报告时未完成增持计划需披露实施情况[19]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9]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8] - 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相关规定执行[20] - 对董事、高管违规行为问责方式包括警告等[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