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16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维权[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修订后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3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3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5]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0] - 战略委员会新增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5]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管理层、董事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6]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过半数表决权通过[4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股份[5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3] 制度修订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并调整名称为《股东会议事规则》,需股东大会审议[5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修订并调整名称,无需股东大会审议[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为新制定制度,无需股东大会审议[60]
富士莱(30125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