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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莱(3012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富士莱富士莱(SZ:301258)2025-08-21 19:19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是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任职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6]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被解聘或辞职应及时报告深交所[13] 职责与履职 - 负责公司与监管机构沟通、信息披露等职责[10] - 不能履职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权利履行职责[17] 任职要求 - 聘任时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7] - 证券事务代表应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17] 制度相关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