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30125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任期与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4] - 审议有关事项,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