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30125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富士莱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对新的投资项目 进行可行性分析,确保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