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0013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8]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4]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7]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需在通过任职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现任信息变化后二日内申报[11] - 现任离任后二日内申报[11] 股份变动公告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二日内公告[14] - 计划转让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实施完毕需在二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公告[15] 其他规定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16] - 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6] - 发布增持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16]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6] - 违反制度买卖收益归公司[18] - 违反制度法规除监管处罚公司还将处分[18] - 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双方共同遵守规定[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实施[22] - 制度适用于浙江夏厦精密,时间为2025年8月[23]